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关于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南路27号11号楼2-201号房产及附属储藏室(变卖)的公告
产拍卖余款”。逾期不缴纳尾款视为悔拍,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若重新拍卖后的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买受人需补足差价。
户 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账 号:86611008101421034291006854
开户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天桥支行
八、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
山东济南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