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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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概览
招标项目
1478
招标项目金额
19.28亿
已合作供应商
28
项目联系人
15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2026年6月政府采购意向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2026年6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 名称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 采购日期 备注 1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江津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项目 详见项目详情 185.000000 2026年06月 详见项目详情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
采购意向
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江津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项目
江津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2026年6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 江津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 185.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食材配送项目;标的数量:1;标的目标:保障院机关食堂2026年食材配送,其中包括蛋禽肉类、生鲜类及
采购意向
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13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1)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其他
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39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13)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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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福康路218号14幢1-16-4(中骏云景台8幢)(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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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37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跃2-12)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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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新街74号商3-201-1号(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127822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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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47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17)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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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61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24)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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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57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22)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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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27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8)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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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石门镇民兴大道209号、211号、213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127822 )。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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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68号4幢11-3#房屋(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情请咨询法院。 (二)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131234)。 (三)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其他
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31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跃2-10)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其他
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双福大道75号水岸花都·梅芳苑5幢2单元15-7号房屋(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行营业部,账号:50050113360000000259127822)。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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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49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18)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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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29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跃2-9)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其他
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55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21)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其他
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枫林路35号(财信·中梁首府38幢1跃2-11)商业用房(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人)。 3、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4、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
其他
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关于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康城一路48号3幢16-3(蓝光·鹭湖长岛)(变卖)的公告
。 (三)多人联合竞买标的物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及相关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联合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应当于竞价程序开始5日前向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变卖方式 (一)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
其他
重庆江津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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