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锦州汉宝药业有限公司10%的股权(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5684;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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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12-29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1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12月30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5329;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联行号:31323400020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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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12-26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螺杆乙二醇机组3台,河南省鹤壁市鹤壁昌业化工厂生产车间内(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4906;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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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10-13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珠江路三段201号506c号摊床27-2室,摊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4256;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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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9-16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螺杆乙二醇机组3台,河南省鹤壁市鹤壁昌业化工厂生产车间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4906;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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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9-05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朝阳市龙城区龙达街152号楼四单元421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4020;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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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8-04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塔吊组件10吨(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质量、规格、性能、能否使用等均以提取标的物时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作任何担保。 六、拍卖成交余款(拍卖成交款扣减保证金)应于2025年8月22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账号:027000201000046312403351)。买受人将拍卖成交尾款支付至非本院指定账户而产生的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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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7-24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珠江路三段201号506c号摊床27-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4256;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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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7-23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双塔区祥和家园186AC号109,商业网点,1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4424;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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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7-23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丰田牌SCT6482E5TRA,机动车,1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4338;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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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7-23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文化路五段20号15C1单元003室,公建用房,1处(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3476;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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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7-16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房产及车库(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2963;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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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7-04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北京牌汽车、玛瑙挂件、手表、钓线等一组(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车辆长期停放电瓶及车钥匙处于无电状态,车辆长期未年检,车辆离合有故障(具体受损情况不详),该车外观及轮胎有破损。 以上标的物可能存在显性或隐性瑕疵,不对真实性作保证。请竞买人自行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详细看样,否则视为清楚、接受拍卖标的物存在及以后可能存在的未知情况,本拍品按现状拍卖。竞买人自行前往拍卖标的物存放地点交付。 1、标的物以实物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信息有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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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7-03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商标四枚(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3037;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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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7-01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车牌号为辽N1W032,宝马牌车辆一台(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账号:027000201000046312403418),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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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6-23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朝阳市龙城区龙达街152号楼四单元421室,住宅用房,1套(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来法院缴纳或通过银行付款方式汇款到法院账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4020;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预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退。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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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6-20
龙城区人民法院后院围墙维修、档案室库房防水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提供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的需要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 特定资格要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朝阳市中山大街五段 153 号 地址: 联系方式:15566796282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英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 89
采购公告
辽宁朝阳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6-18
龙城区人民法院后院围墙维修、档案室库房防水项目(二次)
2025-0617) 一、内容: 龙城区人民法院后院围墙维修、档案室库房防水项目(二次) 供应商不足三家 废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地 址:朝阳市中山大街五段 153 号 联 系 人:钟艳芳 电 话:1556679628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英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 址:辽宁省朝阳市龙城
采购结果
辽宁朝阳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6-17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关于朝阳市龙城区下河首村八组宅基地使用权一处及地上房屋和其他附着物(变卖)的公告
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缴纳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名称: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保证金账号为:027000201000046312402926;开户行:朝阳银行龙城支行,联行号:313234000205)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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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6-12
龙城区人民法院后院围墙维修、档案室库房防水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4629-9868-7db6167c8d43-html.html 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3.特定资格要求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 朝阳市中山大街五段 153 号 联系方式:155667962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英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文化路五段 89
采购公告
辽宁朝阳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法院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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