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县级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滁州市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或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天长市石梁东路40号或天长市仁和南路天然居综合楼二楼,联系人:陈悦强、唐晓蓓,联系电话:13329202020或0550-7526111-802,133
安徽滁州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