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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太和县公安局坟台派出所附属用房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太和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公安局(http://www.taihe.gov.cn)或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HKJTH-CG2025100
项目名称:太和县公安局坟台派出所附属用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06万元
最高限价:49.06万元
采购需求:太和县公安局坟台派出所附属用房建设项目,新建附属用房及综合指挥室等业务用房,建筑面积约292平方米(一栋两层),采取钢结构方式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设计须经甲方同意认可)、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食堂、综合指挥大厅、装备库房及值班室等,含室内室外装饰),总投资49.06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资格要求的企业,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合计不超过2家,联合体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能够从原任职撤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太和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公安局(http://www.taihe.gov.cn)或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方式:供应商须登陆太和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公安局(http://www.taihe.gov.cn)或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5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太和县太和大道水木清华北侧4单元4楼),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开启
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行业。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次采购公告在太和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府信息公开-公安局(http://www.taihe.gov.cn)或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网站上发布。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和县公安局
地 址:太和县友谊北路68号
联系方式:袁飞、*开通会员可解锁*,李富林*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颍淮大道488号(天马朝阳大厦)11楼
联系方式:李呈、*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飞、李富林、李呈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