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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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业绩
中标项目
51
中标项目金额
1.25亿
已合作采购单位
35
项目联系人
3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的相关信息
市控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服务(CQS26C0029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交)信息: 包号:1 供应商名称: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668号 中标(成交)金额: 3,093,500.00元 包号:2 供应商名称: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嘉兴科技京城15幢102室101 中标(成交)金额: 3,115,200.00元 包号:3 供应商名称:上海科泽智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
采购结果
重庆两江新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5-08
南湖区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合同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11F-G(1107) 联系人:马翠翠 电话:17860111889 合同编号: 11NMB163183220261001 供应商名称: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电话:暂无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2026-05-06
采购结果
浙江嘉兴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5-06
南湖区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合同公告
尾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地 · 址:浙江省嘉兴市总部商务花园56幢 联系方式:0573-82868653 供应商(乙方):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嘉兴科技京城15幢102室101 联系方式:1886802084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 主要标的名称:南湖区机动车尾气自动监
采购结果
浙江嘉兴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5-06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南湖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环境局南湖分局南湖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总价:998000(元)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嘉兴科技京城15幢102室1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嘉兴市生
采购结果
浙江嘉兴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30
2026年浙江省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合同
span> 采购项目: 2026年浙江省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 项目编号: ZZCG2025D-GK-164 采购人: 名称:浙江省衢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西区江郎中路2号 联系人:毛笑瑞 电话:18167007717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宝石一路3号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蒋冰琳 电话:非委托采购不显示 合
采购结果
浙江杭州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29
2026年浙江省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合同公告
衢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西区江郎中路2号 联系方式:18167007717 供应商(乙方):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申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22号 联系方式:0574-86822283,1535570468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详见附件 数量:1.00 单价(元):10
采购结果
浙江杭州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29
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湖区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中标(成交)供应商: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5.61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地 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总部商务花园56幢 传
采购结果
浙江嘉兴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24
关于南湖区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中标(成交)供应商: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85.61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旻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 地旻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总部商务花园56幢 传
采购结果
浙江嘉兴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23
2026年浙江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标项5(湖州市)
址:开元路100号 联系方式:05722668565 供应商(乙方):杭州之北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尚清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99号、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金衢路199号物联科技大厦 16层1607-1608室 联系方式:18768110100、 182682363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 主
采购结果
浙江杭州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13
2026年浙江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标项9(湖州)
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开元路100号 联系方式:05722668565 供应商(乙方):杭州微智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6号2幢4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联系方式:1360571134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标项9 数量:1 单价(元):550800 规格型号(或服
采购结果
浙江杭州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13
2026年浙江省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标项1(湖州市)
购人(甲方):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开元路100号 联系方式:05722668565 供应商(乙方):杭州之东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联创街199号 联系方式:1571575902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标项1 数量:1 单价(元):291.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采购结果
浙江杭州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13
2026年浙江省省控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标项11(湖州市)
、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湖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开元路100号 联系方式:05722668565 供应商(乙方):杭州微智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418-36号2幢4层(上城科技工业基地) 联系方式:1360571134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标项11 数量:1 单价(元):896500 规格型
采购结果
浙江杭州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13
嘉兴市千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南湖区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
采购公告
浙江嘉兴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09
市控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技术服务(CQS26C00292)更正公告一号
正内容: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2026年4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采购经办人:董晶 采购人电话:023-8852129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
采购公告
重庆两江新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03
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南湖区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
采购公告
浙江嘉兴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02
关于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南湖区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测系统运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公告
浙江嘉兴
浙江嘉源合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6-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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