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花木租摆及户外绿地养护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80%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即100万以下部分按 1.2%计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 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浙江温州
温州科林园艺有限公司
2025-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