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一期(一标)[A3311011160017558001001]
以竹代塑”共富产业园项目一期(一标) 标段(包)编号: A3311011160017558001001
中标人: 合同价款: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质量要求: 项目负责人:
浙江丽圣建设有限公司 55,736,031.00元 姚旭波
签约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合同期限: 730年
行政监督机构: 庆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578-6113262
合同备案
浙江丽水
浙江丽圣建设有限公司
2025-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