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ZFCG-G2025013号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许昌市公安局示范区分局购买餐厅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芙蓉大道金融大厦 1018 室 1,035,000.00 元
本项目在中标公告法定质疑期收到质疑函,经调查,质疑事项部分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章第十六条,经采购人研究决定,依法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许昌启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3、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3日11时43分
三、其他补
河南许昌
河南鑫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