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属单位人才情况调研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目(公告 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 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关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重要服务价格监测预警分析研判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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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 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 期以
关于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浙江省价格研究所)浙江省营商环境企业调查数据采购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
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