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2026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项目标段三合同公告
实结算的总价款的剩余部分,即扣除前述预付款、进度款、违约金(如有)、损失赔偿额(如有),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发票后一个月内完成支付。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支行(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800221043309013)
3.预付款保函: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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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付形式: 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6-03-28 —— 2027-03-31
五、
湖南长沙
湖南山水检测有限公司
20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