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新悦-田园牧歌3号楼1-101、3号楼58[产权证书号:鲁(2018)滨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280号](变卖)的公告
的保证金,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充抵成交价款,变卖余款应在成交后七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账户名称: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账号:6228401847668811169),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
山东滨州
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6-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