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七星区漓江路 26 号国展购物公园 2-6-1 号房、权证号为桂(2018)桂林市不动产权第 0017057 号,桂(2018)桂林市不动产权第0017058 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分行,户名: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账号:6030220109013229-05651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
广西桂林
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2026-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