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人民法院关于临朐县朐山路8633号12幢1单元102室及15号储藏室房地产住宅用房面积125.34平方米,15号储藏室面积86.08平方米(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款应在2026年5月17日18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银行进账联用途栏注明“(2026)鲁0724执575号一案拍卖余款”。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临朐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朐西坦分理处
收款账号:6228400297842534462
银行联行号:103458344283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