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龙马潭区龙马大道二段41号1幢28层2804号、权证号为泸市房权证龙马潭区字第0000266643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尾款付清后,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叙永县叙永镇环城南路)领取拍卖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叙永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叙永南大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