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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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概览
招标项目
1049
招标项目金额
1467.4
已合作供应商
106
项目联系人
6
桂阳县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鹿峰街道欧阳海路(百合佳缘)2幢702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 58076034734417273),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其他
湖南郴州
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29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鹿峰街道环城西路培才路段日升世家A幢(基督教堂旁)-110室(变卖)的公告
的当事人,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县广场支行,账号:58076034734411020),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特别说
其他
湖南郴州
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29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鹿峰街道珍珠大道与马鞍岭路交叉口湘南国际5栋706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县广场支行,账号:58076034734411877;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或本案执行案号(2025)湘1021执恢596号;请勿将余款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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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29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龙潭街道园艺路(移民局家属楼)1幢201铺(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 58076034734417787),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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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28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光伏板、钢材(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当事人,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县广场支行;“一案一人一账号”:58076034734412925),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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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24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正和镇火田村珍珠大道旁(碧桂园)43幢2805室(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 58076034734413710),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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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20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郴州市青年大道59号鹿仙雅苑7栋105、205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 58076034734413960),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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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17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别克牌湘L1DV25(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桂阳县城关镇冠军路1号)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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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14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桂阳县龙潭街道欧阳海大道96号(城岭国际)18幢0304室、权证号为湘(2025)桂阳县不动产权第0015424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当事人,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县广场支行,账号:58076034734417326),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特别说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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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13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龙潭街道饶家村101户、201户、301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58076034734412970;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或本案执行案号(2026)湘1021执128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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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10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福特湘LPL311(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已知优先购买权人。 优先购买权人需要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于竞拍开始前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地址:桂阳县城关镇冠军路1号)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竞买开始前仍未到法院提交相关权利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一切法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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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10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090号青园住宅小区一期4#104房、权证号为湘(2018)北湖不动产权第0029905号(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的当事人,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五、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阳县广场支行,账号:58076034734417317),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特别说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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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4-02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龙潭街道学仕路(党校大门左侧)1幢6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 58076034734417236),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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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3-27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龙潭街道学仕路(党校大门左侧)1幢7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 58076034734417236),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其他
湖南郴州
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3-27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龙潭街道学仕路(党校大门左侧)1幢1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 58076034734417236),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其他
湖南郴州
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3-27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龙潭街道学仕路(党校大门左侧)1幢202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 58076034734417236),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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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3-27
桂阳县人民法院2026年1季度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年1季度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 (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备注 1 融合法庭改造项目 融合法庭改造建设 100万元 202604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
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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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3-09
桂阳县人民法院融合法庭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挂网清单.doc 附件2 12.12 定稿 桂阳县人民法院融合法庭改造项目(1).docx 桂阳县人民法院融合法庭改造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2日 桂阳县人民法院 的融合法庭改造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融合法庭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5]004782号 3、委托
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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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2-24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鹿峰街道蒙泉路子龙公园世家一号栋604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 58076034734413703),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其他
湖南郴州
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2-05
桂阳县人民法院关于桂阳县龙潭街道凤凰路北侧(名泰华府)3栋C301室(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七、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5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桂阳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桂阳县支行,账号: 58076034734413706),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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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人民法院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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