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机关事务局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心业务系统运维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
浙江杭州
浙江省数据局(浙江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