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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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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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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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的相关信息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289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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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140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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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354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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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277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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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378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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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145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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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96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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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129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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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324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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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288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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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342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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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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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都市青羊区万蕊街299号地下室-1层290号车位(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22870。 七、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在2026年6月17日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交入本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开户账号:6232813800029467985,款项交付后应及时联系本院,并在2026年6月24日前(本人携带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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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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