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机关审计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平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1(项) ¥59,962.70 ¥59,962.70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相关规定,按照厅党组工作安排,拟对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郑海平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合同金额: 59,962.7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玖仟玖佰陆拾贰元柒角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2月15日
履约地点:
陕西西安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202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