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建工集团四季青西山安置房项目施工现场广告服务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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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0
发布于
山东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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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季青镇西郊机场周边及沿线(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西山安置房项目-安全广告制作

2.工程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

3.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32119.01㎡

4.主要结构类型: /

5.承包方式:广告制作安装

6.质量要求:合格

7.现场条件:具备施工条件

第二条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

第三条 本工程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应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6.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7.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款)及其附件完成中铁建工集团有限

公司四季青镇西郊机场周边及沿线(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西山安置房项目的广告制作

安装,质量及要求详见报价清单。(费用包含上述及现场安装所涉及到的人工、设备、

材料、机械及规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和应缴纳的全部费用。)

8.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

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9.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10.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11.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项目

需求,按照市场价格(或其他项目已定价)最低价格记取。

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第四条 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

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人无需缴纳资料押金。

第五条 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本工程无投标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

2.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0元,待双方签

订封账协议后,发包方于30日内返还投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利息不计)。

2.2若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具有合同约定的履约能力被中途退场,或达不到

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扣罚投标人部分乃至全部的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招标形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竞争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

第七条 工程承包范围、报价方式及费用包括的内容,招标控制价:

一、承包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项目部所需广告制作安装工作。

二、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清单中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据实结算。综合考虑填报综合单价,但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各项数据,承包范围内自行承担单价变化风险。

报价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报价。

三、招标控制价:含税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超出控制价则为废标)

第八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广告定制及安装。

第九条 工期要求:

随工期进度进行。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过程中按招标人安排的进度计划进行。

第十条 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合格

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的组成:

1.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如果投标人的

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导致废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不晚于2026 年3月13日以书面形式并委派专人送达(或传真至)招标

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第十四条 现场考察

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工程项目进行考察,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考

察。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书并考察现场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质疑以传真方式进行答

复,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对投标和招

标文件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五条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组成:

A.投标报价书

B.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及组织机构图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D.承诺书

E.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业绩证明资料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本条特

E.营业执照、开户行信息、业绩证明资料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本条

别重要,如投标人递交文件中缺少将对最终中标产生影响)。

别重要,如投标人递交文件中缺少将对最终中标产生影响)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全部留存,投标人无权索回。

第十六条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有关投标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明了,详略得当。

3.投标文件除图纸须用A3纸装订外,其他内容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并应逐页

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4.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

第十七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30天。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投标技术文件部分除外)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

蓝、黑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

的形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

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和增删。

第十九条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密封袋中,并在信封上正确标

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或“副本

2.两个密封袋上都应包括:

(1)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2)具有列识别标志:

a.投标工程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季青镇西郊机场周边及沿线(西山片

区)城中村改造西山安置房项目-安全广告制作

b.*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标,此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密封袋外包装为普通牛皮纸,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

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第二十条 投标、开标:

招标要求

招标地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季青镇西郊机场周边及沿线(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西山安置房项目部

招标联系人:薛宇超

电 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2026年 3月 17 日 14 时整,提交投标文件。

2.投标地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季青镇西郊机场周边及沿线(西山片区)城中村改造西山安置房项目部

3.文件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开标要求:

1.开标日期:2026年 3 月17日 14 时整。

2.开标地点: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季青镇西郊机场周边及沿线(西山片

区)城中村改造西山安置房项目部

第二十一条 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

第二十二条 评标:

1.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综合评议。

(2)质量高、价格合理、工期合理、施工方法先进,企业信誉好。

2.评标方法:合理低价中标法。

3.废标原则:

(1)评标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

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组认定该投标人以

低于成本价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4.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每标段可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5.如本次招标未达到预期效果或每个标段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再次进行招标。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授予: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最大限度满足综合评标原则的投标人。在价格及其他条件满足招标人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式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优先授予。

第二十四条 工程管理:

(一)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招标人有权依据项目管理规定对投标人处以罚款,罚款从

工程款中扣除。

(二)招标人发放的各种函件,投标人不得拒绝接受。拒收函件的情况为投标人对函件所列内容已经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他人,投标人人员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四)在招标人认为工程已受到威胁或即将产生损失时、或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

不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时,招标人有权变更合同内容或要求投标人退场或部分人员

退场,投标人应予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五)在以下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利将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分项工程从其承

包范围内扣除,另行选择队伍进行施工,剩余部分仍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执行。

(1)投标人的管理水平不能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2)投标人的施工质量不能达到规范要求;

(3)投标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过低,不能满足正常施工的需要;

(4)投标人的施工进度不能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5)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正常管理不能落实执行;

(6)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根据的增加工程造价;

(7)从大局考虑,招标人认为某些分项工程另行分包更有利于工程进展。

第二十五条 招标通知:

1.招标人通过书面方式通知中标人。

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电话通知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六条 合同的签署:

1.在通知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邀请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派代表

前来签约,签约的时间及地点将在书面邀请函或中标通知书中注明。招标人有权就工

程的实际情况,在合同签订时,计提3%的合同价款作为激励考核奖金。

2.合同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及加盖公司印章后立

即生效,但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照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约定执行。

2.招标人发放的各种函件,投标人不得拒绝接收。

3.投标人必须保证将发标人所付的费用全部用在本工程,不得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八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招标人投标人责任造

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高温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投标人应立即通知招标人负责人 ,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招标人应协助投标人采取措

施。招标人负责人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投标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投标人向招标人负责人通报受害情况、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投标人应每隔 7天向招标人负责人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投标人向招标人负责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

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招标人承担;

(2)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人人员伤亡,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

应费用;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进行索赔。

(3)投标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提供装备发生损

坏,由招标人承担;停工期间,投标人应招标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

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由招标人书面文件确认。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5.招标人投标人约定的其他不可抗力(以当日气象报告为准):

(1)烈度8度以上的地震;

(2)10级以上的大风;

(3)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 300 mm以上;

(4)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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