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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 专业
专 分包招标公告
分包招标公
我方计划将 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一标照明通信工程 施工专业分包对外进行
公开招标,欢迎符合公告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投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科技园排渠流域整治工程(含道路、交通疏解、园建、海绵、排
水等工程)、小路坡袁排渠流域整治工程(含道路、交通疏解、园建、海绵、排水等工程)、龙赤排渠流
域整治工程(含道路、交通疏解、排水等工程)、红城大道海绵化改造工程(含道路、交通和交通疏解、
海绵、照明、通信、给排水、电力等工程)包括以下内容:1)新建内径200毫米至1000毫米污水管31.56
公里;2)新建内径400毫米至800毫米补水管2.34公里;3)新建内径200毫米至1000毫米雨水管2.23公里;4
)暗渠清淤约1278立方米;5)修复现状雨水口723座;6)配套海绵道路基础设施;7)河涌清淤39134立方米
。
(二)设计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安排:拟安排: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一标照明通信工程100天,计划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完工。
(四)施工范围: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一标照明通信工程
二、地质等自然地理情况
(一)气象、水文
拟建场地位于海丰县,海丰县地处北回归线南缘,属南亚热带气候区,海洋性气候明显。年平均温度
21.9℃,常年日平均温度都在5℃以上 ;年平均降雨量 2389.5mm,相对湿度年均 80%,年均风速 2.4m/s,
风的季节性变化明显,冬半年盛行东北风,夏半年多吹西南风;常年有雨涝、台风等气象灾害 出现。莲
花山是海丰北部主要山脉,其主峰海拔 1337.3m,是广东省三大暴雨中心之河流与 水文特征境内有黄
江、赤石河两大水系,河流有黄江、赤石河、大液河和龙津河。流域面积大于 100km 的一级支流有 4
条,小支流 12 条。河流均发源于县境西部及西北部山峰, 自然落 差大,水能蕴藏丰富,流向单一,
独成水系流向南海。其中黄江河系属海丰最大河系,由干 流黄江河及其支流大液河、龙津河、西坑水
、 吊贡水等组成,位于县境中部,流域总面积 1368.74k ㎡ 。赤石河为海丰县第二大河系,位于县境
西部赤石、鹅埠、圆墩等地,有大安 水、明热水、鹅埠水三条支流组成,发源与白马山(海拔 1256m
),经九龙湾抵红海湾入海。 全长 36km,流域陆地总面积 382km。
(二)地质、地貌
海丰县背山面海,境内山地、台地、丘陵、平原、河流、滩涂和海洋各种地貌兼有,山地、丘陵面
积比例大,约占总面积的 57.349。海丰县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海拔 1000 米 以上高山有 23 座,
最高峰为莲花山主峰海拔1337.3 米,莲花山脉横贯县境北部。西北山峦 叠嶂,中部为宽阔平原,土质
肥沃,河涌交错,有赤石、大液、江、黄江 4 大江河,东部濒 临碣石湾,西部面向红海湾。境内有长
沙湾、高螺湾、九龙湾 3 大海湾,海岸线 116 千米
三、分包内容
本次专业分包分1个分包单元进行招标为: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第七期一标照明通
信工程 。每个单位最多可以参与1个分包单元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分包单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集团公司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或在最新发布的《中铁十局合格分包企业名
(一)具有集团公司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或在最新发布的《中铁十局合格分包企业
录》中;
录》中
(二)资质要求: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三)具备承担分包任务的相应的资质、能力、实力、信誉;
(四)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包企业;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一)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二)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三)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资格审查
(一)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时至1
1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
(二)发售招标文件地点:中铁十局汕尾区域项目经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凭《法定代表
人民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格式见附件)
(三)发售招标文件费用: 200 元/本,标书领取时现金支付。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一份《资格审查文件》和主要业绩证明。《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包
括:中铁十局集团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资格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银行开户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需有最新年度的“年检合格”标记并加盖
行政公章红印)。主要业绩证明包括:近三年内的类似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获奖证明及图片等(并
加盖公司行政公章红印),格式自定。
(五)现场考察地点:招标单位不统一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应自行对现场及其
周围环境进行考察。通过现场考察,投标单位应对可能影响施工和承包单价等情况做细致调查,以后
不论何种原因不相一致时,均由中标单位自己承担考察结论不实之责任。
(六)开标时间、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日期及联系方式
递交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5 月5日 9 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内递交至:
招标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海丰县排水防涝(海绵城市)第七期一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中铁十局汕尾区域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唐工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