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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2026 年 4 月 23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 1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
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
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锦州市市府路2号锦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编:121000
链接附件: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信(辽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退役器件绿色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链接附件: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信(辽宁)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退役器件绿色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