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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梅墟历史地段邵家大屋等文保建筑保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高新区梅墟历史地段邵家大屋等文保建筑保护工程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5】14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区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总额约1519万元,建安工程费约1200万元。 建设规模:该项目对邵家大屋等文物及钱梅路62、63号传统风貌建筑进行保护,主要包括宁波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邵家大屋、宁波市市级文保单位求精学堂、高新区“三普”登录点钱梅路 14-15 号民宅、高新区“三普”登录点梅江小隐、高新区传统风貌建筑62号民居、高新区传统风貌建筑63号民居等6处点位的保护。工程涉及改造面积共约3099平方米。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高新区梅墟街道邵家大屋、梅江小隐、钱梅路 14-15号、钱梅路62号、钱梅路63号、求精学堂。 2.2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高新区梅墟历史地段邵家大屋等文保建筑保护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建筑主体及附属的保护,拆除破损构件及后期装修,新建缺失部位及饰面粉刷,新建结构支撑系统,周边环境清理及新建绿化等;新建水电、消防、智能化等相关配套工程及保修期服务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约1200万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365日历天(其中高新区“三普”登录点梅江小隐抢险加固工程在项目开工后30天内完工)。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5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2.6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高新区梅墟历史地段邵家大屋等文保建筑保护工程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①古建筑和②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或由以上①、②业务范围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包含古建筑);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从业范围包含古建筑),并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受聘于两家或两家以上文物保护工程资质单位,且不得同时承担两个或两个以上文物保护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工作。 3.5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招标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
地址: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北楼10楼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盛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唐虞路319号(创富商业中心)5楼510
联系人:张琳玲(项目负责人)、蔡青青、何周军、徐超瑜、郑梅英、吕玲卓、顾静芬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125533786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