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5年)-Ⅲ标段项目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18
发布于
浙江宁波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5年)-Ⅲ标段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5年)-III标段 已由 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504-33*开通会员可解锁*-728832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委托 宁波中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为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所有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 1976.47 万元,设备概算 421.26万元,其中设备工程造价 400 万元,建设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6个乡镇的污水终端、油水分离器、一体式提升泵站、提升泵组等设备的安装及相关服务 。建设地点: 位于象山县 。 2.2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终端、油水分离器、一体式提升泵站、提升泵组等设备的安装及相关服务等 。本次招标设备工程造价: 381.7846 万元。 2.3交货期: 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 2.4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象山县) 。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工程(2025年)-Ⅲ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来薰路1000号

联系人:曾淇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东街道海山路 289号2楼

联系人:赖敏丽、赖鑫叶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308654211@qq.com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