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2026年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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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06
发布于
新疆哈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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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2026年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1.2 采购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为分公司本部员工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保险责任包括基本补充医疗保险保障、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责任、重大疾病保障、疾病门诊医疗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障、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障、疾病及意外伤害日津贴。具体方案要求见公告第6条。

2.2 服务期:服务期为1年,合同按服务期限签订

2.3 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4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要求,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

2.5 电子竞价平台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成交供应商1名。

2.6 若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核查,采购人有权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3 竞价人相关要求:

3.1 营业执照查询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下属机构批准并取得经营保险业务许可的保险公司(独立法人,即总公司)或保险公司分支机构, 同时持有保险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保险许可证。

3.2 资质要求:具备本项目的承接能力、合同的履约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的信誉,能够提供本地化、高效、及时的承保、理赔及相关服务。

3.3 竞价人在响应时,不得修改采购内容。

3.4 竞价结束后,竞价成交供应商请将如下资料加盖公章提供至采购人进行核验:(1)报价单;(2)营业执照、保险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公告要求的相关材料。

3.5 竞价成交供应商需在竞价结束后规定时间内,联系公告第9条联系人,若竞价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效内联系采购人,视为其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其保证金并按竞价结果排名顺延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竞价采购。

4 竞价时间及竞价规则

4.1 竞价准备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4.2 竞价开始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4.3 竞价结束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5 竞价方式

5.1 本次竞价采用同产品标准比价,最高限价:每人每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大写:伍佰元整),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每次竞价降价幅度为1元或其整数倍。电子竞价平台按照价格由低至高对供应商进行排序,取最低价者为成交供应商1名。

5.2 竞价报价金额应包含:因服务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车辆使用费等。

6 合同主要条款

6.1 付款条件:保险方案核心要求(报价方案需基于此框架)

6.1.1 投保人员:我公司本部在职员工,共38人。

6.1.2 保险责任:

基本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医保管理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被保险人自付的统筹自付、起付线自付、先行自付、大额段自付费用,保险人每次免赔额不高于100元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无既往病史,无观察期,无年龄限制,无住院次数限制,本单位38名职工全员参加,保额不低于30000元。

高额补充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医保管理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实际支付超过大额医疗救助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00元以上,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社会医疗保险赔偿后剩余需要被保险人个人负担的费用,不低于80%的比例向被保险人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额不低于1*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重大疾病保险金(确诊给付型):被保险人首次确诊约定重大疾病(以《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定义的28种重度疾病及3种轻度疾病为底线),按100000元一次性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不计入医疗报销限额。

疾病门诊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的合规门诊医疗费用,保险人每次免赔额不高于100元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付,保额不低于2000元。

团体意外伤害保障:保障额度不低于100000元,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按保障额度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体伤残的,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JR/T0083—2013)确定伤残等级,并根据该伤残等级对应的给付比例乘以保障额度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给付身故保额时需扣除已给付的伤残保额。

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所支付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可报销的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每次扣除100元免赔额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60%的比例赔付,其中全自费及超限价费用除外,保额为10000元。

疾病及意外伤害日津贴:日津贴不低于50元/天,免赔天数不超过三天,给付天数不低于60天,保额不低于3000元,无观察期,被保险人因精神类疾病住院乙方无需承担此项责任。

6.2 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合同,可随时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合同实施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进行修订或补充,并就所修订或补充的内容签署补充协议。

6.3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对对方的“保密信息”承担永久保密义务。包括双方因签订或者履行合同提供给对方的所有资料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资料和记录,以及各种数据、计划、操作过程、产品、程序和系统、有关经营方式的信息等,并且包括书面或者电子等各种形式的资料)。

6.4 违约责任

6.4.1 一方违反约定,未按合同履行相关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需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6.4.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均应当按照合同总额的30%承担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由乙方补足。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的,遵照其他条款执行。

6.4.3 因乙方违约致使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交通费以及其他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5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6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7 电子竞价准备事项

7.1 在参加竞价采购活动前,供应商应在“招标采购电子平台”(网址: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进行账号注册,并确保账号注册成功。(具体操作详见: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announcement/notification?id=86&type=notification&category=system)。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注册审核联系:*开通会员可解锁*;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朱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7.2 意向供应商需按规定完成保证金缴纳事项,具体以项目实际情况为准。

8 项目公告和公示

发布竞价采购公告和成交公告的媒介: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电子平台(https://zhaocai.xjjttzjt.cn:8052/#/web/home),未经授权不得转发,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丝绸大道41号

联 系 人:王世佳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纪检监督:*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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