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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编号HNEC-XAMY260025001G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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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一、候选人信息 | |
| 标段(包):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糯东煤矿)二采区开拓部分工程外委施工项目 | |
|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
| 中标候选人第1名:新龙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按照取费标准计算后总价让利22%。 | |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一年 | |
| 中标候选人第2名:浙江中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按照取费标准计算后总价让利20.6%。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一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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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三天(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出之时起算)。 | |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 1.1投标人可对招标程序及结果的合法性提出异议。 1.2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可提出异议,超出时限将不予受理,异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提交异议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无效异议及不良异议 2.1以下情况视为无效异议,异议受理部门将不予受理: 2.1.1超过异议受理时限提出的新的异议内容; 2.1.2未向异议受理部门提交关于异议内容真实性和证据来源合法性的书面保证及证明材料的异议; 2.1.3涉及招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商业秘密及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提供上述信息具体来源的异议; 2.1.4提交的异议证明材料不全,经异议受理部门要求仍须补充资料而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的。 2.2提供的异议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编造虚假异议内容或证明材料的异议,将被视为不良异议。不良异议行为将按河南能源集团和贵州豫能相关管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加贵州豫能今后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 异议受理部门为贵州兴安煤业纪检监察部:李先生(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转8066) | |
| 四、监督部门 | |
|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转8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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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联系方式 | |
| 招标人:河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贵州豫能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 | |
| 地 址:贵州省普安县楼下镇上屯乡 | |
| 联系人:曹希辉 | |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