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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采购项目澄清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6-ZJYYZW-07)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项做出如下澄清:
| 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环境咨询”或“应急预案编制”,注册资金及实缴资金不少于二百万元。 |
修改为:
| 第三条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环境咨询”或“应急预案编制”。 |
此次澄清作为招标公告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若未能及时查看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安徽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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