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城区]宁德市八都溪北片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交易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4-10
发布于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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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

宁德市八都溪北片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行政监督部门为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八都溪北片区 2.2 控制价(估算价):137.03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129.0408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具体以宁德市八都溪北片区周边环境整治工程施工图纸及财审审核的预算审核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符合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其中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应达到100%。 2.6 其他要求:(1)中标结果在宁德市阳光平台网站(http://218.5.222.64:9005/)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中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3日内自行到招标人处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日内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登录宁德市阳光平台网(http://218.5.222.64:9005/)随时关注本项目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
3.3 其它要求: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4.2 报名网站: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报名网址: https://ygpt.xgw.ningde.gov.cn/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蕉城区 5.3 交易方式:经评审小组审定合格的投标人,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2号城南镇政府办公楼新12层 联系人:黄巧施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宁德市蕉城宏鑫交通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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