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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编号:11N*开通会员可解锁*61401
二、合同名称: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采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采购计划备-[2026]-01379号-JZT2026GC005(C01)
四、项目名称: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采购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地 址:白山市浑江区北安大街2056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供应商(乙方):吉林省志信科贸有限公司
地 址:和美路以西和融路以东吉林省金融大厦商业综合体二期8#楼1807号101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第一条 合同内容:乙方负责合同期限内甲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服务内容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内容明细》为准。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出进度计划,并按计划完成各阶段的服务内容,确保完工后甲方能够正常使用。 第二条 服务内容明细 服务内容: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服务;服务范围: 合同签订一年内的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其他卷宗档案;服务标准: 达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标准.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独立、可封闭的作业场所; 2、甲方为乙方进场人员搭建必要的办公环境,如提供办公桌椅、电源,提供所有耗材,如:装订线、胶棒、搓纸轮等; 3、甲方委派专人与乙方对接工作; 4、甲方明确随案生成的范围和技术指标; 5、甲方变更、增减服务内容应提前3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6、甲方配合乙方实施卷宗实体交接、随案生成服务过程管理、随案生成服务成果验收与交接; 7、甲方按合同约定结算、支付合同款。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对随案生成服务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 2、乙方按时完成服务内容,并提前三日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对随案生成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3、提供每日8:00--17:00时的电话支持服务,做到随案生成服务内容齐全,时间及时; 4、乙方具备随案生成服务机构的相关资质,如甲方有需要备案乙方资质证书,乙方在1个工作日内相应甲方需求,并保证提供的证书在有效期内。 第五条 合同款结算,甲方不能以资金以外的任何实物顶替。 第六条 改变服务需求所造成的损失或增加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验收标准依据双方签订的《服务内容确认单》内容。 第八条 项目售后由乙方负责,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服务一年。
2.合同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合同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6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合同.pdf
2026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合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