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14、15、34、35、36、40、4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B-40-02地块修改论证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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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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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项目背景概述

原控规获得批复:2018年,郑东新区管委会批复了《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14、15、34、35、36、40、4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

原权利人开发中断:该地块原由宝能集团取得并启动开发,已实施基坑开挖、支护及主楼桩基施工,后因企业资金问题项目停滞。

国资平台接盘盘活:*开通会员可解锁*,郑东新区国有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郑州市居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1.24亿元成功竞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不动产权证号:豫(2018)郑州市不动产权第0183268号)。作为郑东新区重点存量土地盘活项目,B-40-02地块由国资接手后,拟重新开展规划实施,推动片区城市更新与功能完善。

亟须启动控规局部调整程序:鉴于郑州东站东广场片区的更新需求,以及不可逆的工程现状与重大安全风险,现行控规中机动车位配建指标已不具备实施可行性。为保障项目依法合规推进、避免国有资产长期闲置,有必要对《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14、15、34、35、36、40、4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40街坊B-40-02地块的修改内容进行修改论证,并编制本次修改论证报告。

二、涉及修改用地概况

本次拟修改范围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东部,行政区划隶属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属于郑州高铁东站片区、综合交通枢纽区域。

拟修改地块位为博学路、商鼎路、顺兴南四街和道东街所围合街坊的部分地块,面积为9212.71平方米(13.81亩)。

三、主要修改内容

本次规划拟对《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14、15、34、35、36、40、4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40街坊B-40-02地块的机动车停车位数量进行修改,具体指标在新编控规中研究落实。

表4-1拟修改地块修改内容前后对比表

修改内容

修改前

修改后

机动车停车

≥1.0车位/百平米建筑面积

(B-14、15、20、34、35、36、40、41街坊内各地块间可相互平衡)

根据现状条件,结合城市更新入库方案和《停车位及交通分析研究报告》,建议配建440个机动车位

四、修改必要性

(1)推动片区城市更新,响应更新建设需求。

(2)建设条件难以满足原有控规要求。

五、修改可行性

(1) 地块建设尚处于前期,具备控规修改的基础条件。

(2) 经停车需求分析,车位核减对对片区停车影响不大。

(3) 经停车需求分析,地块停车缺口有条件协调解决。

(4) 控规指标修改后,可加快推进城市更新项目。

六、结论

7.1结论

依据《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以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1)因总体规划发生变化,对城镇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2)基础设施或者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要,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

(3)因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省、市重大建设工程或者重点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

(4)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符合第(4)条“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的情形。

综合以上分析后得出结论:

本项目为在原建设单位基础上续建,原控规停车配建指标已不适应实际建设条件。调整后的指标既可满足项目停车需求,又能推动地块更新建设,响应东广场发展需求。因此,对《郑州综合交通枢纽东部核心区B-14、15、34、35、36、40、41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中B-40-02地块机动车停车配建的修改是必要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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