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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方正县宝兴新龙米业有限公司40万吨有机富硒稻米加工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方正县宝兴新龙米业有限公司40万吨有机富硒稻米加工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正县宝兴新龙米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乡胜利村王家屯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1月2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联系人:王足业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