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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淄博市博山昊泽机械厂淄博市博山昊泽机械厂铸造、机械加工技改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淄博市博山昊泽机械厂铸造、机械加工技改项目;
单位名称:淄博市博山昊泽机械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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