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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京抚线(七里河桥至七里台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
锦州市京抚线(七里河桥至七里台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锦州市京抚线(七里河桥至七里台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6年全省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6]15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 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锦州市京抚线(七里河桥至七里台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 批准,项目业主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省以上投资 ,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施工的招标人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国道京抚线锦州市太和区境内。
2.1.2规模:该工程位于国道京抚线锦州市太和区境内。路线起于七里河桥,终于七里台。设计桩号为K477+442—K488+340,全长10.898公里,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
2.1.3技术标准:维持原有公路标准和线形,路面宽14米。沥青路面设计轴载为100kN单轴—双轮组轴载,路表验收弯沉值为0.24毫米。
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一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桥梁宽度为净14.5米+2×0.5米混凝土护栏。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
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沿线桥梁、综合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4计划工期
167日历天,2026 年 05月 18 日开工至 2026 年 10 月 31 日完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安排调整为准)。
2.5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近五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完成过 1 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4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含路面)”或“改造(大修)”或“修复养护工程(含路面面层,不 包括罩面、微表处、热再生等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预防养护,不包括灾害防治、灾 毁修复等专项养护,不包括损毁抢修等应急养护)”施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 等级)。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1 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任项目总工(1 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
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信誉要求
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1.6其他要求:
(1)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名录范围的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6 年 04 月 02 日 08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4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匿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4.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30万元。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04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开标方式: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 在线解密。
5.4现场开标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辽宁省招 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lntb.gov.cn/#/home)、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 gov.cn/)、“锦州交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或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完成。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开通会员可解锁*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监督部门: 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宝地城B1-2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 牛先生
投诉举报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 标 人: 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 址: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典逸心洲小区55-157号
邮 编: 121001
联 系 人: 佟女士 周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lnkllnkl@126.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佟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年 04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