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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林地储备库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林地储备库建设工程条件已满足,招标人为江苏謇公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拟通过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南布洲社区张謇大道东、江堤北三宗地(约192亩);
2.2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人民币120.11300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林地储备库建设工程 清单中全部施工内容及验收通过。
(1)工程类别:工程施工 ;
(2)招标类型:公开招标 ;
(3)招标的内容: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批林地储备库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20.113005万元;
2.5工期要求: 30日历天内种植完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1)本工程质量标准:合格;(2)严格按照相应国家规范和图纸及苗木清单要求进行施工;(3)中标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2年之内确保苗木全活,出现枯死及时更换(每个种植季均需进行补植)(4)中标单位需对种植区域范围内场地进行养护管理,需常年保证无杂草。。
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 标段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等级 |
| GCJKJGH260063(GK0236) | 施工 | 120.113005 |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投标企业持有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4.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及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管理5年以上工作经历。
注:1、提供职称证书、工作经历的相应证明材料、双方签订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的*开通会员可解锁*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2、工作经历按实际从事专业管理工作时间起算,可参考学历证书颁发时间或其最早参与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的工程竣工资料确定;3、园林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4.2投标人业绩:自2023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除需提供相关合同,还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发票(提供的发票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状态进行截图保存,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投标人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4.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4.6其他资格要求 / ;
4.7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9)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不得兼职。
5.招标文件等获取方式:
获取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投标单位资格审查须知)、图纸、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资料的具体内容到南通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获取时间由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开始,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结束,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资料费:本项目资料费200元,系统自动收取,售后不退。海衡公司招投标会员免收本次资料费。
6.质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通过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出时间及答疑时间、开标时间等详见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价格单因素(最低评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提交所投标段相应的投标保证金:2.4万元整;投标人可选择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海衡公司招投标工程类会员免收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投标时须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GCJKJGH260063(GK0236)),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应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应从其账户以转账方式足额将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并保证在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前到达。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4月28日09时00分,本项目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如遇停电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确定后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投标书应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的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本公司公章。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单据要求:电子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的,应为原件扫描件,无法提供扫描的,应在证件、单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再扫描使用。
(4)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招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需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5)首次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需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注册并办理CA后进行投标业务。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海衡招标阳光集采平台(http://hhzb.com.cn/)上发布。
11.交易服务费及支付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本项目交易服务费2800元,工程类会员交易服务费减半,需在本项目开标前缴纳工程类会员费。交易服务费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
12.代理机构:本工程由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招标事宜。
13.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软件公司联系人:陈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1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江苏謇公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本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海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路999号 |
地 址 |
南通市海门市海门街道富江路1055号24幢301室 |
| 联系人 |
蔡先生 |
联 系 人 |
王女士 |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