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4月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1
发布于
浙江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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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万件电子真空器件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风水墩路7号

宁波欣彩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欣彩真空科技有限公司 是一家从事电子真空器件生产的企业。投产后可形成年产500万件电子真空器件的生产能力,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宁波市镇海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411-33*开通会员可解锁*-31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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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措施

①注塑、油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水环境影响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执行浙江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33/887-2025)表1中的氮、磷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岚山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

(3)噪声影响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真空镀膜机、注塑机、机边粉碎机、空压机、水循环冷却设备、污泥压滤机、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落实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车间,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车间中心位置,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生产过程中保持关闭状态;②选用先进的低噪声生产设备,设防振基础或减震垫;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影响措施

①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委托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②废包装材料、废液压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废漆渣、污泥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③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在此基础上,本项目固废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57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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