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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花溪南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各相关投标人:
针对《贵阳轨道交通3号线花溪南停车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现做如下澄清 :
一、原文件:投标人承诺按计划工期(120个日历日)每缩短5个日历日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人须提供《工期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
现更正为:投标人承诺按计划工期(90个日历日)每缩短5个日历日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投标人须提供《工期承诺函》(格式自拟),不提供不得分。(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
二、原文件:1、提供光伏组件制造商(选用推荐品牌范围内)提供承诺函,得5分。
现更正为:1、投标人提供选用推荐品牌范围内设备的承诺函,得5分。
其余内容不变,特此澄清!
招标人:贵阳花溪铭瑞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件预览: 更正公告.pdf 答疑说明文件.pdf 答疑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