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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中国政法大学四川研究院文化空间营造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CUPL2026FSC037 |
| 项目编号 | CUPL2026FSC037 | ||
| 公告时间 | 2026/04/28 10:17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5/01 10:17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5/01 10:17 | ||
| 采购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采购预算 | ¥60,000.00 |
| 采购预算 | ¥60,000.00 | ||
| 联系人 | 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联系手机 | 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联系手机 | 成交后在我参与的项目中查看 | ||
| 是否需要踏勘 | 否 | ||
| 是否需要踏勘 | 否 | ||
| 付款计划 | 付款方式为在合同签订后的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服务方支付合同金额的50%费用作为预付款,待项目完成后,经过采购方验收后根据经采购方确认的结算价格支付余下服务费用。 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支付,在采购方每次付款前,服务方应当出具与待付款项同等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或赔偿责任。 | ||
| 供应商须知的其他事项或要求 | |||
采购清单
1
| 采购内容 | 是否限定品牌型号 | ||
| 中国政法大学四川研究院文化空间营造服务 | 否 | ||
| 采购数量 | 1 | ||
| 预算总价(元)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售后服务及质保期 | 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内,如物料出现变形、脱落等质量问题,服务方负责在接到采购方的通知后48小时内免费到场维修 | ||
| 技术参数要求 | 服务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双方确认的制作内容检验标准执行。服务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认可的制作内容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标准进行制作、安装。在服务效果要求上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突出主题,体现特色。项目整体设计与施工应充分突出“中国政法大学”和“四川研究院”元素,体现法大独特的文化特点。(二)空间布置得宜,风格协调。应结合场地空间特点进行改造,科学合理,整体风格与原有风格尽量保持统一,衔接自然。(三)设计形式搭配得体,细节精致用心。不同元素搭配合理,文化空间氛围提升布置映衬有度,在细节处体现主题思想,达到充分呈现法大文化特色的效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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