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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水安凤栖上院 32、34号地不动产权证办理外包 服务
项目编号:2026-02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水安凤栖上院 32、34号地不动产权证办理外包服务项目成 交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候选人名称:亳州市岩土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响应报价:人民币染万捌仟元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采购范围内所有不动产权证书 办理完毕(贷款客户包含抵押证、释放保证金(如有))。
采购人:安徽皖港通达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亳州市谯城区杏仁路与曹霸路交口
联系人:李庆国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皖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曙光路1号综合楼(水安股份大楼 4 楼)
项目负责人:魏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 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 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 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
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