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监理答疑澄清公告第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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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3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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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四中学新港校区项目监理

招标文件补疑3

项目编号:2026BFJBZ50094

第一部分 投标人疑问回复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及获奖业绩类型为“公共建筑”。

请问:如为学校项目,学校内宿舍、公寓、地下室等是否均视为公共建筑?

回复:本招标项目“公共建筑”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2条术语第2.0.3款界定,公共建筑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系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如为学校项目,则学校内宿舍、公寓、地下室等均视为公共建筑。

2.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报价文件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监理报酬清单

3.2.3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报价文件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监理报酬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请问: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无“监理报酬清单”,且本次招标采用定价招标,投标文件是否无需提交“监理报酬清单”?

回复:无需提交。

3.本项目于2月26日发布了新的招标文件(投标工具版),对投标文件组成设置中“报价文件投标函”格式进行调整。

请问:①关于新的招标文件(投标工具版)中“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报价栏内容如何填写,请予指导为感。是否填写“投标费率(定价,含税)”或“固定费率 1.345%”均可?

②原招标文件中报价文件投标函格式是否无须再制作上传?

回复:①“报价文件投标函”中报价栏内容填写“投标费率(定价,含税)”。②投标人使用补疑2发布的答疑文件(.HFCF格式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 标 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合肥市翠微路1710号

联 系 人:李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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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六楼

联 系 人:孟良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6622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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