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一、项目名称:怀远县榴城镇绿色农产品服务中心项目监理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昊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东路锦隆大厦23层2301号
成交金额(费率):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金额的0.96%
三、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项目名称:怀远县榴城镇绿色农产品服务中心项目监理 采购项目概况:怀远县榴城镇绿色农产品服务中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回填、新建二层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11900平方米、土地硬化约1.2万平方米、新建冷库总容积约6000立方米,围墙、供电、给排水、消防等其他相关配套工程。本项目为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结算审计、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和审计阶段的配合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且质量保证期满之日止,(施工工期15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算:项目估算价为1723.33万元
3.最高投标限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金额的1.2%(费率)。
4.采购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5.开标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9点30分
6.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7.综合评标法得分:80.30分
8.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递交纸质质疑材料向怀远县农业农村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怀远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怀远县禹王东路254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徽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怀远县榴城镇碧桂园1号楼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主任、邵主任(采购人代表)、周工(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人代表)、*开通会员可解锁*(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