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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乙方: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经充分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就招标采购委托代理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总则
1、双方在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时,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
2、双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各项招标采购。
3、双方本着密切配合、分工协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共同做好招标采购工作。
二、委托期限及内容:
甲方委托期限为二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委托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招标采购代理。采购方式由双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资金落实等工作,使项目具备招标采购条件;
2、向乙方提供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所需的商务要求、标的物清单、技术资料、安装调试及使用要求、报价方资质、评标程序、评分办法等内容,并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负责审阅乙方编制的招标采购文件,并提出修改意见;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必要时,可以对招标采购文件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文件交乙方发送各报价方;
5、选派采购人代表参加评审(评标)委员会的工作,参与项目评审工作;
6、应指派一名熟悉本业务的人员与乙方保持联系,沟通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7、指派相关人员参加开标、评标活动;
8、根据乙方提供的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9、在乙方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报价文件、评标现场的书面承诺等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10、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招标项目代理从业人员;
11、对招标、评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12、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采购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组成专项工作小组,安排一名项目负责人,联系和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2、乙方按照甲方的委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组织招标采购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3、在项目招标采购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解释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合法性;
4、接受和签收甲方提供的商务要求、标的物清单、技术资料、安装调试及使用要求、报价方资质、评标程序、评分办法等内容,乙方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在此基础上编制招标采购文件,报甲方审查确认;
5、在收到甲方委托书后,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在相关网站、媒体上发布招标采购公告,负责招标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及时向甲方通报招标采购计划和进度,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顺利实施;
6、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抽取专家,专家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组建项目评标委员会;
7、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负责联系监督机构或公证机关,对开标过程进行监督与公证;
8、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编制评标报告,汇集招标采购和报价文件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送甲方;
9、对甲方提供的采购项目的各种数据、资料,以及招标采购、评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合同终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10、积极做好处理质疑、投诉答复,协助甲方做好审计和其他检查工作;
11、负责向中标人及甲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2、负责整理编写评标报告,根据需要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对招标过程全部资料整理、立卷归档备查。
四、费用
1、乙方承担组织招标采购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按委托合同收费标准,向中标人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及其收费标准。
3、乙方按国家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并在招标采购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及时退回给投标人。
4、若乙方在接受委托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未按委托合同要求明确收费标准的,或者高于委托合同规定收费标准的,暂停招标委托代理业务2个月,达到4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招标采购委托代理合同。
5、若乙方超出委托合同规定标准收取费用的,中标(成交)人/投标人可向甲方招标办、审计部或纪检部门反映。发现一次,暂停招标委托代理业务6个月,合同期内累计三次,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乙方的招标采购委托代理合同。
五、廉政条款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廉洁规定,严格执行本合同,各自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提醒,自觉抵制;劝阻无效时,应向其监督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应向纪检监察、司法机关举报。
(一)甲方的责任
1、不得向乙方及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等;
2、不得在乙方及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得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及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组织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得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公司采购有关的经济活动,不得要求乙方购买任何物品。
(二)乙方的责任
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甲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赠送礼金、购物劵、有价证券、会员卡、贵重物品或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甲方代表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得为甲方、甲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甲方代表、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业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违规处理
1、甲方代表工作人员有违反甲方责任条款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或补偿;
2、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乙方责任条款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或补偿;同时取消乙方的招标代理资格。
六、争议解决
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双方应及时通报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问题,及时遴选解决办法,由于延误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由于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由于违约造成第三方损失的,应由违约方赔偿另一方及第三方的损失。
七、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签订后,由于甲方原因,使得乙方不能持续履行招标采购代理业务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暂停招标采购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采购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乙方;
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
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另行委托第三方代理招标采购的费用、市场价格波动损失等,乙方应当另行向甲方赔偿;
6、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协商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甲方应付给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八、其他
1、本合同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议并签订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法律或规定与本合同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公章):
授权代表:
签字日期:年月
青海浩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