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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 劳务分包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经办人: 宋宇萌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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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养护工程(第二批)A1合同段零工劳务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及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2024年养护工程(第二批)A1合同段零工劳务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养护工程(第二批)A1合同段 1.2项目编号: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零工劳务,工程量2385工日。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名称 |
工程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 |
不含税租金(元) |
税率 |
税额(元) |
价税合计(元) |
零工 |
2385 |
工日 |
128.44 |
140.00 |
324174.76 |
3% |
9725.24 |
333900.00 |
合计: |
324174.76 |
/ |
9725.24 |
333900.00 |
||||
1.5劳务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项目地点:黑龙江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养护工程项目(第二批)省道哈尔滨至亚布力公路(S102)
(K60+545-K79+344段)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与标准。
1.7.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法律规定具备劳务作业所需的许可。
1.7.3按照合同、图纸、标准和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劳务作业方案组织劳务作业人员进场作业,并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工作期限延误、安全事故等责任。
1.7.4劳务数量:详见1.4条。
1.7.5履约担保
1.7.5.1履约担保金额:/ ; 1.7.5.2履约担保方式: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
1.7.5.3履约保证金的返还与时间:应在劳务队伍履行完合同内容、办理完结算一个月后,与发包人返还甲方保证金同时间、同比例返还。发生违约事项的,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扣留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1.7.6结算、付款与开具发票
1.7.6.1付款方式及时间:网银支付;签订合同后,合同甲方将根据双方结算进度、合同乙方按结算数据提供对应的发票情况及业主计量、拨款时间和进度情况确定付款时间。 1.7.6.2劳务作业工作量计算规则:以甲方实际收方结算工程量为准。
1.7.6.3发票开具要求:乙方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乙方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期间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333900.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率专用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率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6年04月29日9时0分至2026年05月02日9时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本次竞价采购公告中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
5.1.1营业执照;
5.1.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5.1.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1.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1.6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查询截图,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
5.1.7近两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的记录(承诺书形式,格式自拟)。 5.1.8劳务供应商需提供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2报名时需将以上5.1中要求的各项材料压缩在一个压缩包内(压缩包名称为:企业名称)并上传。 5.3采购文件费及交易保证金缴纳事宜:
采购文件不收费。
注:汇款须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交易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注意事项:请在缴纳保证金后留存好的汇款凭证,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在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传至相应位置。
汇款以后请第一时间跟采购公告中的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核实到账情况。
注意事项:代理机构只有对样品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保证金审核,若未通过样品审查的或未报送样品的供应商缴纳保证金,将不予审核。
5.4交易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交易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无息退回。
6.竞价安排
6.1竞价方式:网上一次报价。
6.2竞价时间:2026年05月02日9时30分至2026年05月02日11时0分(北京时间)
6.3竞价要求: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黑龙江省建投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网站(www.ruicw.com)进行注册、报名;
6.3.1报价提交:意向供应商应在竞价开始至截止时间内在智慧采购平台报价。
6.3.2参与报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本竞价采购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的全部需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ruicw.com)上发布。
8.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
8.1按照满足采购需求“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网上竞价系统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列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名单;报价相同时,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成交结果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进行公示,请意向供应商自行查询。
8.2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可结合采购人要求终止项目或确定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需满足两家及以上方能开标,若到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成功的意向供应商不足两家,按流标处理。
9.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竞价采购公告、竞价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视为无效竞价,同时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智慧采购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10. 中标服务费
10.1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账户;
账户名称: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 1.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标编号。(示例:黑龙江一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CG-2*开通会员可解锁*)。
10.2收费标准: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20万元以下 |
免收费 |
20万元(含)至50万元 |
按200元/次收取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300元/次收取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1‰收取 |
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8‰收取 |
5000万元(含)至10000万元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7‰收取 |
10000万元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5‰收取 |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安街39号
联 系 人:代淳序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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