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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沭阳县金丰地方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宿迁分市场举办本次第八届中国粮食交易大会地方粳稻双向竞价交易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时间和交易方式
交易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30
交易方式:本次交易全部采取网上远程交易模式,交易通过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新版地方竞价交易平台进行。会员点击“交易”,再点击“地方政策性粮-江苏市场”进入“宿迁分市场双向交易专场”参与交易。
二、交易内容及方法
本次购销双向交易采取(以采竞销)的交易方式。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数量的地方储备粮(油)销售(轮出)和采购(轮入)。以采竞销模式下,竞价参与方只对销售标的底价进行竞价,一旦销售标的物应价成交,则相应采购标的物以交易清单中公布的价格成交,销售价格以竞价交易结果为准。通过一次交易实现购销双向交易合同。竞价参与方须仔细阅读本交易公告、清单及其他相关文件,谨慎评估自身风险承担能力和市场、政策风险,衡量决定是否参与交易,一旦参与,须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自觉履行相关义务。中标方须保证轮出稻谷流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不得用作中央和各级地方储备稻谷的轮入,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一)合同标的物信息(详见交易清单)
1.销售出库粮食
1.1品种:2024年产粳稻
1.2数量:4767.08吨,分2个标段,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详见交易清单。
1.3质量:标的清单中公布的质量指标为参考,以质量指标依据宿迁开拓粮油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报告为准。买方可以先到库点看样,看样时间联系委托方商议决定(看样联系:孙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未看样参与交易的视同认可标的质量,参与交易视同对委托销售粮食的各类质量指标充分认可,自觉履行成交后各项义务,不得以质量问题为由进行商务申诉。对水分、杂质等与规定有差异的,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 号文件)要求执行。交割数量以仓内实际数量为准。如出现溢余,溢余部分中标方必须按标的成交价提清。中标方一旦开仓提货,须尽快提货完毕,否则出现质量问题由中标方承担。
1.4交易价格:卖方散装库内车板价2560元/吨,实际轮出价格为本次竞价产生,竞价阶梯5元/吨。
对水分、杂质等与规定有差异的,按照《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按照国粮标【2024】198号文件要求,粳稻实际水分含量低于14.5%,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65%。(15#仓粳稻水分为13.5%,应计增量1.3%,折合增价为0.016元/斤左右;19#仓粳稻水分为13.4%,应计增量1.3%,折合增价为0.016元/斤左右;)
1.5出库期限:自成交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出库完毕。
1.6交收地点:沭阳县金丰地方粮食储备有限公司,详见交易清单。
2.采购轮入粮食
2.1质量要求:中标方轮入粮食来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否则一切法律和政策责任全部由中标方承担。必须为2026年产(产地江苏)晚粳稻(圆粒);出糙≥79%,水分≤14.9%;杂质≤1.0%。色泽、气味正常,其他指标必须达到国标二等及以上,出米<68%拒收;掺混陈粮拒收,符合稻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黄曲霉毒素≤10μg/kg,铅、镉≤0.2mg/kg,不符合质量指标的采购方有权拒收,所有指标以实际收购库点电动扦样机扦得的样品经库点化验室检测后的质量为准。
采购粳稻过筛进仓,筛下物随车带回,水杂升扣量参照国粮发〔2024〕198号文件执行。
入库时在委托方指定仓库地验质,如对检验方法、标准或质量结果有异议,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异议提出方先行支付,异议成立的最终由被异议方承担。
2.2入库价格:固定入库价为散装仓内交货价,2680元/吨,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卸车费用由中标方承担,自卸车5元/吨)。
2.3入库履约期限: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10日。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期交货,按违约处理。除不可抗力外,原则上合同不予延期。
2.4交收地点:沭阳县金丰地方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指定仓库。
三、参与资格
1、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资格且认同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本次交易公告所有内容的法人企业及自然人,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购销合作权利竞价交易活动。
2、本专场为公开交易专场,买受人交易前需了解并同意公告、清单内容后,联系委托方协商好相关事项,参与交易视同认可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内容信息,自觉履行,不得以未了解公告内容、未协商、未就公示内容达成一致作为申请商务处理的理由。
四、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已在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登记注册的具备国家政策性粮食交易资格的有意向参加本次竞价交易的企业及自然人,不需要再办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2、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单位或自然人,须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联系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办理会员登记注册手续。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群号:298782467,申请入群请注明单位名称)进行报名业务咨询。
五、保证金及手续费
(一)保证金
所有参与单位应预交保证金:本次购销双向交易竞购方缴纳销售保证金10元/吨,采购交易保证金10元/吨,销售履约保证金100元/吨,采购履约保证金100元/吨,合计220元/吨,保证金必须在竞价交易前到账。
收款单位: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京市分行
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竞价阶梯及手续费
竞价阶梯5元/吨,本次交易收取中标方销售轮出阶段手续费1.5‰,免收采购阶段手续费。
六、履约及资金结算
标的包含的权利通过竞价交易成交后,买卖双方需及时在系统中签订“线上合同”,五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线上合同按违约处理。购销双向交易成交的合同履约时视为一个整体,先执行销售合同,再执行采购合同,购、销任一方合同违约,另一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例如,销售合同违约,采购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购、销两个合同均履约完毕后,销售保证金与采购保证金一并退还,若出现任意一方合同违约拒不履行的情形,另一方合同的保证金也全部扣除。
(一)销售合同履约
销售合同项下,在合同交割期内,中标方需将货款汇至江苏市场账户(与保证金账户一致)并在系统申请开具出库通知单,凭市场出库单及身份证明到委托方库点提货。销售粮食交收完毕后,买卖双方在系统签订“验收确认单”。销售合同执与中标结果数量、价格差异部分,按实结算。销售合同交割期以交易清单为准且原则上不予延期。
(二)采购合同履约
采购合同下,买卖双方自主交割,委托方在规定的合同入库期限(2026年11月1日至2026年12月10日,采购合同交割期截止日以清单为准)。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先验质再入库,买卖双方须对入库粳稻的存储仓号、数量、质量、价格等进行确认。买方按中标方入库进度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采购合同完成数量必须得到委托方确认(允许误差以委托方与中标方签订的数量质量价格确认单为准),中标方需提供相应增值税发票或提供相应的有效收购证明后委托方方可确认交易完成。
(三)保证金清退规则
购、销两个合同均履约完毕,凭双方签订的采购确认单有效文件至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清退保证金,即销售合同保证金与采购合同保证金一并退还(保证金不冲抵货款,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交易采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购销双向竞价功能实现,交易规则以本公告公示为准,实际系统操作解释权归江苏市场所有。
(二)竞价成交后,系统将根据成交标的数量、价格等信息生成电子合同,合同一旦生成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署电子章后,合同方可执行。
(三)考虑到本次交易粮食的储备粮属性,销售合同需在本级储备粮轮出批复后执行。
(四)本次交易买卖双方同意,购销双向交易成交的合同履约时视为一个整体,合同条款项应明确先执行销售合同,再执行采购合同,购、销任一方向合同违约,另一合同默认按违约处理。若出现任意一方向合同违约拒不履行的情形,另一方向合同的保证金也全部扣除。
八、联系方式
沭阳县金丰地方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孙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江苏粮油商品交易市场:
张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李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会员端技术维护: 徐经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会员报名:*开通会员可解锁*
资金财务:*开通会员可解锁*
具体交易业务问题请加入江苏市场会员交流QQ群咨询,群号298782467。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一:《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交易规则(试行)》
附件二:地方粳稻购销合作双向竞价交易清单-沭阳金丰粮食储备有限公司.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