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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宁陵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 | ||
| 项目代码 | E4114002441A04121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标段(包)名称 | 宁陵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标段(包) | ||
| 标段(包)名称 | E4114002441A*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合同名称 | 宁陵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第一标段(包) | ||
| 招标人名称 | 宁陵县交通运输局 | ||
| 中标人名称 | 河南通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 合同金额 | 953.502663 | 合同金额单位 | 万元 |
|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 |||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协议书 鉴于业主为修建宁陵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并接受承包人对该项工程的投标书,现有宁陵县交通运输局下称“业主”)为一方和河南通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下称“承包人”)为另一方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共同达成并签订协议如下: 1、宁陵县2024年第二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其中厚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1700 m2,乳化沥青下封层61700 m2,厚18cm5.5%水泥稳定土底基层22975m2,厚18cmC30水泥混凝土面板26440m2,铣刨水泥砼或沥青路面52350m2,沥青表处稀浆封层45400 m2,挖补坑槽20cm16606.2m2,厚18cm5.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100 m2,冷喷标线2610m2,热熔型涂料路面标线2217.6m2。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 (1)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含合同谈判中澄清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投标附录(含承包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4)合同专用条款(含数据表和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5)合同通用条款; (6)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7)图纸(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8)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投标书附表(辅助资料表); (10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着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大写)玖佰伍拾叁万伍仟零贰拾陆元陆角叁分(¥9535026.63元)。 5、由于业主按本协议第6条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 6、作为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约:保证按照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开工拨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进行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80%时,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0%进行计量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总工程款的100%,资金拨付完成后7日内缴纳3%工程质量保证金,责任缺陷期满一年后,缺陷期满后30日内付清剩余质保金。 7、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期限内开工。本合同工程工期为90日历天,工期从上述开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开工令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以后,在投标书附录中写明的开工通知书期限内发出。 8、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及保修期终止分别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及保险期终止证书后失效。 9、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宁陵县交通运输局(盖单位章)承包人:河南通富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陈华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薛文科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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