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关于分宜县宜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8万张细木工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25
发布于
江西新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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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一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的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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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分宜县东湖路  邮编:336600

项目名称

分宜县宜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28万张细木工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水头村

建设单位

分宜县宜邦木业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新咨华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杨桥镇水头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3′39.629,北纬27°57′19.390″。建设内容主要为1栋生产车间(包括过胶排版区、压制成型区、齐头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堆放区、辅料仓库)、1间烘干房、1间锅炉房、1间办公室,项目总占地面积12203.7平方米。购置相应设备建设一条木工板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8万张细木工板的规模。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环境污染的防治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地作物”标准。

(二)废气污染防治: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物质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标准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营运期噪声东、南、西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北侧厂界执行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五)排污口规范管理:废气排放口、固定噪声源、固废及危废暂存场等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江西省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应符合“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的要求,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同时要求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设置与排污口相应的图形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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