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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环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庆土挂出告字[2026]027号)
庆土挂出告字[2026]027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环县人民政府批准,环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HX2026-10 | 宗地总面积: | 8014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环县甜水化工园区纬一路北侧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二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二类工业用地 | 80146 | ||||||
| 投资强度: | 17979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6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201926BA0003 | ||
| 起始价: | 961.76万元 | 加价幅度: | 120.22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项目准入条件、能耗控制性指标: 环发改备[2026]18号。 2.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指标: ①固定资产投资强度:≥200万元/亩 ②亩均税收:≥20万元/年(不含土地使用税) 3.抗震设防要求: ①《环县工业集中区甜水化工园区一期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评价结果作为园区产业规划布局和确定相关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依据。 ②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以及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评价。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的具体范围,依据《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所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执行。 4.用水指标: ①按照“四水四定”要求,严格执行环县工业集中区发展总体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中的水资源配置指标,核定入驻企业和落实项目。 ②入驻企业需要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要求,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5.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经与全省“三线一单”系统核对,结果如下:涉及环县工业集中区,属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重点管控单元,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 6.消防、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筑工程质量指标: ①消防指标:防消结合,以防为主。 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依法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③建筑工程质量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7.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进驻企业参照以下安全生产准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执行: 《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15577-2018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 50072-2021冷库设计标准》 《GB14444-2006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平台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庆阳市公共资源土地和矿权交易平台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竞价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HX2026-10 号地块:*开通会员可解锁* 08时3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时3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欠缴我县土地出让价款的企业和个人、被列入庆阳市房地产开发领域失信“黑榜”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仅限单独申请。 2.本宗地规划建设项目为6万吨/年电池级电解液化学品项目,投资强度≥200万元/亩。 3.土地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通知书》(环规条〔2026〕13号)中所列条件设计规划方案。 4.土地竞得人需持与环县自然资源局签订的《成交确认书》,在10个工作日内与环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明确用地标准、履约标准、指标复核办法、承诺事项、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土地竞得人凭《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在10个工作日内与环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土地竞得人需严格按照标准地相关指标进行建设。 6.本宗地地上杆线、地下管网等设施如需搬迁,由竞得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7.土地出让价款为成交价款,契税、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其他应征税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8.此次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9.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出让人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环县环城镇广场路79号 联 系 人:徐先生 高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环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环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