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自然资源局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天自然资挂告字[2026]2号)
发布时间:
2026-01-27
发布于
贵州黔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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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天柱县自然资源局交易中心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天自然资挂告字[2026]2号)

天自然资挂告字[2026]2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天柱县人民政府批准,天柱县自然资源局交易中心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52262720260002 宗地总面积: 12506.9平方米 宗地坐落: 天柱县凤城街道北门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22.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8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12506.9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0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205226BA0009
起始价: 266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挂牌开标前对竞买人资格审核时如竞买人以个人、自然人参与该宗地竞买报名,则取消该竞买人资格,竞买人在网上参与的报价和竞价视为无效。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52262720260002 号地块:*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停车位建设要求 1.机动车停车位住宅部分按一户1个停车位设置,商业部分按每100㎡一个停车位设置,建成后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人防停车位产权归县人民政府。其中:地面停车位占总停车位比例不大于10%。结合停车位配置充电桩,确保停车位100%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其中建成投入使用的充电基础设施比例不低于10%,且居住社区变压器容量须满足充电基础设施后续建设需求。不得设置机械停车位,层高高于自然地面标高2.2米以上的地上停车库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非机动车位按照每套住宅配建不低于1辆非机动车停车位,停车场面积0.8m²/辆~1.2m²/辆,停车库面积1.5m²/辆~1.8.m²/辆,独立设置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停车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其中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占非机动车停放场所面积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并独立设置。 2.在上述要求上再增加配建机动车停车位113个,该机动车停车位113个建成后无偿移交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基础配套设施要求 1.儿童、老年人活动场地:用地面积不小于170平方米,并结合绿地设置室外健身器械。 2.垃圾收集点:按服务半径不大于70米分开设置。 3.人防工程:按《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转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黔人防通〔2019〕37号)要求进行配建。 4.沿街面须配置夜景灯光设施。 (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 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需完成装修达到投入使用和移交要求,文化活动室、物业服务用房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养老服务设施、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无偿移交天柱县民政局,产权归天柱县民政局所有。 1.幼儿园:按《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2019〕134号)执行,幼儿园按每千人配建45个学位,由用地取得单位与县教育局签订以资代建协议,由县教育局进行异地统筹建设。 2.文化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 3.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配置且不得低于90平方米;依托物业服务用房设置邮件快递设施。 4.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得少于350平方米标准配建。 5.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结合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 (四)由该地块竞得人负责建设地块外西北面规划道路(道路宽度5米、长度100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道路权属归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配建农贸市场一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移交天柱县国有资本运营中心。 (五)本宗地出让范围外配套有天柱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一小至朗江路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和天培广场建设项目,项目工程总投资约为360万元。竞买人在参加土地竞买报名前需到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该以上建设项目情况(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有意向参加报名的,由竞买人需先缴存360万元建设保证金到指定银行监管账户,账户由县住建局、竞买方、银行共同监管,用于保证配套项目的建设完成。竞买人竞得天柱县凤城街道北门2025-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需无偿配建以上建设项目,项目建设相关事宜由天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竞买人报名时除在系统上传土地竞买申请必要资料外,还需同时上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保证金缴存证明材料。 (六)挂牌时间截止时,竞买人需提前半小时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土地揭牌活动,由出让人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竞买人,则进场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揭活动;审核不通过的,竞买人参与的报价和竞价无效。(注: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对竞买人资格审核时发现竞买人以个人、自然人参与该宗地竞买报名的,则取消该竞买人资格,该竞买人在网上参与的报价和竞价视为无效)。 (七)本次挂牌出让地块设有底价,报名必须报价,后一次报价必须高于前一次报价,挂牌出让截止时间还有竞买人要求竞价的,则转入现场竞价。必须在竞价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才能参加现场竞价。挂牌成交后,由挂牌人、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需按约定时间持《成交确认书》到天柱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清,具体事项在合同中约定。超过约定时间未签订出让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人资格,报名时所缴纳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其它未尽事宜及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本次挂牌公告规定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天柱县凤城街道白水路 联 系 人:周邦柱(天柱县自然资源局)、王海清(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天柱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东南分行 开户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234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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