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藤桥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期)项目三亚市营商环境局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
2026-04-16
发布于
海南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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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三亚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藤桥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期)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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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259号2楼

邮编:5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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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三亚市藤桥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二期)项目
建设单位: 三亚环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海棠湾区直辖村级区划藤桥村委会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内的藤桥河流域范围
环评单位: 海南绿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河道岸堤修复(2)生态缓冲带区建设(3)重要物种栖息地建设(4)湿地修复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该项目属于水生态保护修复和规范化建设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环境影响风险小,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的建成使用,对三亚市的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本工程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和景观带来长期有利影响,仅在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大气、水环境、声环境、水土流失方面的影响可以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建议得到削减,其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为河道生态修复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相关规定,项目属于“鼓励类”的“二、水利”中“4、水生态保护修复”建设项目,其所用设备和采取的生产工艺均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之列,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25年版)》,本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项目藤桥河属于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一般控制区,但经对比《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琼府办〔2023〕4号)中“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其他区域准入目录”,项目建设工程内容符合《管理目录》要求。本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不开展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仅通过植被恢复、生态清淤等措施改善生态功能,符合管控要求。
清洁生产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项目实施后,将改善境内水生态环境,维护流域内生物多样性和完整性,促进水生态环境良性循环,提高了水资源的利用率,减少土壤水分蒸发和养分的流失,改善了气候、美化了环境,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有利的生存、繁殖环境,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现生态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生态效益巨大,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1)环境空气 项目部分工程位于在三亚热带海滨风景名胜区内,属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其余均属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分别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和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 根据《海南省水功能区划(修编)》(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开通会员可解锁*)及《三亚市水功能区划》(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开通会员可解锁*),藤桥河中下游保亭-三亚开发利用区划分1个水功能二级区,即藤桥河保亭-三亚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Ⅱ类。 (3)声环境 根据《三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订)》《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声环境功能划分方法,沿线的城市居民区和其他商住混杂区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在高速公路两侧区域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在铁路两侧区域为4b类声功能区。 (4)海洋环境 根据《海南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项目拟使用区域为海棠湾游憩用海区(F0027)。
环境风险控制: 项目进行涉水内容建设时需在河道中设置围堰,采用束窄河道的方式进行导流,同时布设防污帘,有效的控制悬浮物的沉降速率,缩短悬浮物在水中的完全沉降距离。溢油事故发生后或监测数据异常,建设单位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通知、联络下游水源保护区管理主管部门注意风险影响,开展事故原因排查及应急抢险,利用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毡等应急物资控制溢油扩散等。
公众参与意见: 本项目公众意见调查采用了网络、报纸和粘贴公示环评报告等方式。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反馈的公众意见表,查阅资料现场未发现公众来访记录,即公众对该项目无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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