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蓝盾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劳务用工外包服务采购
比
选
文
件
项目名称:劳务用工外包服务采购
采 购 人:重庆蓝盾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六年九月
重庆蓝盾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因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酒店业务运营效率,经公司批准,现对劳务外包用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标注的比选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中标人数量(名) |
劳务用工外包服务采购 |
3年 |
1.本项目外包服务总费用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2.岗位人员最高限价 客房保洁:61476元/年。 餐饮服务员:76836元/年。 厨房杂工:61476元/年。 厨师:125508元/年。 |
1 |
※投标人本项目外包服务总费用报价及岗位人员年费用均不得超过以上最高限价。
公司自筹,资金已到位。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并加盖公章)。
(三)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应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应答文件应采用封套密封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在封套上注明应答项目名称、投标人信息并加盖公章。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作无效处理。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恕不接收。
(四)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服务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服务商,将拒绝其参与比选活动。
劳务用工外包服务采购比选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