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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2号)文件要求,我局对以下港口经营者进行了2025年度信用等级初步评定,现将初步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评价结果见附件),公示期10个工作日(*开通会员可解锁*—2月13日)。
被评定信用等级的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诉(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2025年度南通市(市区)港口经营者信用初评结果
南通市交通运输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年度南通市(市区)港口经营者信用初评结果.xls